看到都想要吐。
有人跟我说,看到那些照片很熟悉。
可是却换了个人。
感觉很奇怪。
有人跟我说,看到都受不了。
没眼看下去。
我听了听。
我笑了。
刚刚无意间发现,有个人like了我的Insta。
我很自然的开了那个人的Account,封锁。
不好意思,我没有义务让你看我的生活。
除了你们这群恶心的家伙以外。
其他人我都很乐意的分享阿。
所以就这样吧。
我不是妒嫉还是什么。
只是,我也是一样的想法。
明明是多么熟悉的感觉,现在却又那么的陌生。
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
就是,熟悉又陌生。
哈哈哈哈哈。
原来,这句话说得对。
分手后不能做朋友。
分手后不能去憎恨。
因为曾经很爱过。
这些都是事实啊。
好吧。
目前为止我都没有办法把他当朋友看待。
因为我爱他。
现在来比较吧。
比较,比较。
相似度高达99%吧。
哈哈哈哈哈。
我很无聊。
故事持续,女主角换了。
故事转变得很快吧。
有人说,看到的时候。
那个感觉很莫名其妙。
因为明明是不变的东西。
可是还是有些东西变了。
那就是,照片中的女主角。
她也只不过重编我写下的故事。
其实也就只是那么的简单。
有种莫名的难过。
我和他之间留下了很多很多照片。
可是,很多都在他的电话里。
好想要拥有全部。
真的很想要。
就这样收着,藏着。
藏到心底。
默默挂念。
默默回忆。
可是不会流泪了。
我知道不能再留住这一切了。
因为再也留不住了。
笑,笑吧。
人生没有多少年。
笑看生活吧。
思颖 记
2014年7月15日
凌晨3点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