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3 December 2012

無題

好吧,要好好谈,就在这里谈。
光明正大,公开。
有一点我要说明的是,不用担心,我的部落没有什么人看。
另一点还要说明的就是,我选择公开是为了避免到最后吵架收场。

然后,我选择不用电话是因为,我没有那种钱财能力去回复。
因为,如果真的要说清楚我需要用图片用日期来证明一切

我来慢慢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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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不知道你是怎样发现我这一号人物。
我也不知道你是怎样找到我的部落格。
想必是通过Frankie的FB Account了解到。
剩下的省略,不用得到你的肯定,用猜的应该也猜对。

再来就是澄清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
你说,没有一个女生忍受得了其他女生在自己的部落格写关于自己的男朋友。

我只能说,如果是我,我会选择无视那些部落格或是文章什么的,相信我的男朋友。
因为,对他的信任,就是对他的爱
我更加不会在那个女生背后随随便便骂人小三

第一点,我今年差不多整半年没有碰我的部落格了。
可是就在统考结束后的几天,我发现有人于2012年10月10日在我部落格里面留言。
不是什么,是在翻开我以前的回忆,留言在2010年的帖子
而且,是一个叫我Shut Up的留言



选择做的事情就是,无视
因为我讨厌有人随便翻开我的回忆。
你静静的翻开就行了,何必骂人?

毕竟,那只是曾经!

再说,我也在很努力的去忘记。
不是我不想要忘记,只是需要时间。

那个就算了。

第二点,在2012年10月25日我完成了 《香水 · 完》帖子
原因是,我想通了。
我告诉我自己,我必须要忘记。



香水的所有帖子就好象一本小小的故事书,没有太多字去形容。
但是,故事总要有结局才像样,所以我选择了结束这个 “故事”
因为,我不想要被回忆限制我的生活。

我可以在这里很确定的告诉你,那时候的我根本不知道Frankie有女朋友!

再说,他不曾告诉过我他有女朋友这么一回事

所以,我已经是准备好开始新的生活。
毕竟,中学生涯结束了。
曾经的事情也是时候了断。

第三点,在2012年10月28日我无意间发现了所有的香水帖子都被人 “讨厌” 了
有人讨厌,我无所谓。
因为,我只是记下我的事情,我不在乎人家对我的生活的看法。



可是,让我觉得奇怪的事情就是,为什么发生的事情都跟Frankie有关系

第四点,在2012年11月5日,Frankie在FB上传了跟你的合照
我也可以在这里很确定的告诉你,我当时也是不确定你到底是不是他的女朋友。
只是在猜测罢了。



那张照片之后,我就没有再去找他之类什么的。
只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照片里面的女生就是他的女朋友。
所以,我没有去多加理会什么的。

第五点,在2012年12月2日的早上
我再次看到你们的合照,这次我完全肯定你们是交往状态中。
无意间看到你的部落格,自然的就去开来看。

没想到看到第三页,就看到你那个莫名其妙的 小三
我只能说,身为女生的我,绝对受不了这种被人侮辱的感觉
不要说我,同样身为女生的你肯定也接受不到



这根本就是人身攻击,对女生的一个侮辱!

再次声明,我没有兴趣当小三,我也没有兴趣跟你抢男朋友!
请你认清这一点!

你那篇帖子是在2012年11月16日发布的
我要告诉你的就是,那并不是一个月前的事情。
准确算下来,我昨天发现,从昨天算起,那也只不过是15天之前的事情。

所以,我能不介意,不在乎吗?
如果换成是你,你能不生气吗?

为什么我要这么明显的标出日期?
是因为,我要在这里明确地告诉你在2012年11月5日之前他上传那张头像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他有女朋友
而且,我的帖子全部都在2012年11月之前发布的。
再说,一开始是你先无端端翻开我的回忆,找渣的。

所以,我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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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不关他的事情,是我跟你之间的问题。
我倒觉得,这不是我跟你之间的问题,而是你自己的问题。

那些全部都已经是过去了,为什么你还要在意还要去在乎
如果你真的那么在意为什么要跟他交往

再来,你说不关他的事情,不要拖他下水。
我要告诉你,我没有打算拖他下水。
我只是要给他知道他的朋友我,无端端被他的女朋友骂小三。
而且,你是他的女朋友,他应该有知道的权利,难道不是吗?

再来,并不阻止我们以朋友关系来往,那为什么要在乎我们的过去

小三 那一回事,你跟我道歉
好,我接受。
但是我希望你知道一点,你已经在他人的身上割下伤痕,再贴上胶布说对不起。
人家会接受你的道歉,但是,疤痕已经留在他人的身上了

你说,有必要写在面子书上吗?
为什么我写在面子书上你又知道
我的面子书的东西除了朋友看到以外在其他人眼里完全是PRIVATE
特别是STATUS。

当然,我知道你是透过Frankie的面子书看的。
这种行为还真的不够光明正大

难道你是在担心些什么?
那么你倒可放心。
在我的朋友圈里面,没有几个人知道我所谓的Mr.F

再说,那个是我的面子书,我需要发泄是我的事情吧?
而且,我有言论自由权

你说,这样做很光彩?
那么请问你当初把 小三 这二字写在部落格的时候,你有想过这样说人很光彩吗

你说私事不是应该私下解决吗?
那么你有私下找我谈吗?
你又私下找我议论吗?!
你并没有!

所以,针对我所说的这一切,你还有什么意义吗?
你大可提出来,说出来。
我们就好好谈。

光明正大,清清楚楚。
至少,可以让其他人证明我们并不是在自欺欺人之类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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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言语有什么得罪了你,冒犯了你,那么我在这里跟你说声抱歉。





思颖 记
2012年12月3日
晚上7点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