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0 December 2010

因为爱,所以选择死。

今天早上,上网的时候,看到一个消息让我很吓倒。
非死不可看到一个男生,因为太爱,所以选择了死。

他,因为难以接受女朋友跟他分手,所以自寻短剑。
其实没有什么,只是觉得,他太傻了。

可是,这样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她。
他爱她爱得可以为她死。
我佩服他,我羡慕她,我嫉妒她。
我佩服他,爱她爱得那么深,那么认真,那么痴情。
我羡慕她,我妒忌她,可以被深爱,爱得那么深,甚至为她而死。

我只能说,既然他选择了这条路,也就没有办法回头了。
因为他已经去做了。
可是,他太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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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爱她,就算分手了,还是可以默默守护着她。
因为,真正爱一个人,就应该让他/她幸福。
因为,看着他/她快乐的时候,你也会觉得快乐。
虽然你不能拥有他/她,至少你让他/她幸福了。

如果你就这样离开人间了,那么你就真的太自私了。
你没有好好回报你的父母,你没有好好看完这世界,你还有很多事情还没做,你就放弃了自己。
你没有替别人着想,你只是因为自己过不了那关,就选择逃避。
别人还没有放弃你,你却选择放弃自己,你真的很不自爱。

就算你不替自己着想,不替家人,朋友着想,你也应该为你爱的人着想。
就算你在最后的遗言让大家不要责怪深爱得人,可是有的人就是会把事情牵扯到她身上,责怪她。

或许你真的很无助,或许你真的很受伤,才会做出这鲁莽的举动。
可是,既然你已经踏出这一步,大家也已经无法挽救了。
毕竟,我是个佩服你有这种勇气得人。
但愿你能安息。你真的很傻,Alvis Kong (点击可进入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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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认识那个男生,只是有点感触,所以来bla bla bla了。
或许有人会不满我言论,可是,我不介意。
要骂我的人可以骂,这个社会是言论自由的。

今天看到了很多关于他的消息。
第一个就是看到了他给他女朋友写的文章(点击可进入该页面)。

然后慢慢的,又看到他的生活照。
他很帅,女朋友也很漂亮。

很长的时间后,看到一篇网络报道(点击可进入该页面)。

是关于他。

其实列,一开始看他的文章,我完全不懂什么意思。
._.
只能说,我英文不好。
我完全看不懂。
后来看懂了,是因为那篇报道。
我才明白什么意思。
不好意思,原谅我英文不好。

Sarawak的之后再慢慢更新,不好意思。
先来说最近吧。

Sarawak回来之后的一天,星期日,我特别的倒霉。
先是在晚餐准备离开的时候,一只壁虎跌在我手上。
我吓得整个人查点跳起来了。
只能说,原本安静的整桌人被我吓倒。

过后呢,去Jusco。
碰一个书包,就要掉在地上了。
为了不让它掉,反射性的伸手一抓...
抓不到就算了,结果指甲还断掉,痛死了。

该死的,超倒霉。

接下来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只是,二姐和妈咪早不开战,迟不开战,偏偏星期日开战。
偏偏选在睡觉时候,偏偏战到我身上。

很该死的是,在她们战的时候,我看到一只蟑螂。
所以试想想,别人在吵架,你就在打蟑螂。
这个画面很滑稽。 ._.

今天呢,吉他课。
很久没有动鸡蛋了。
跟老师弹了很多,才发现老师以前是个升学辅导老师。

然后列,我对我的未来还是很迷惘。
迷惘得不知道该怎么办。





思颖 记
2010年12月10日
凌晨2点12分